淮南市優化營商環境88條(2021版)
一、企業開辦(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一)持續優化“一網通辦”服務能力。
持續優化企業開辦“一網通辦”服務能力,實現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預約開戶等事項“一網填報、合并申請、一次辦理”。對于選擇分段辦理企業開辦事項的,企業完成設立登記后,仍可隨時通過企業開辦平臺繼續辦理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預約開戶等業務。(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一次采集”企業開辦信息。
企業開辦所需材料壓減到一套6份以內。申請人選擇集成方式辦理企業開辦事項的,通過線上“一網通辦”開辦平臺或線下“一窗受理”綜合窗口進行信息“一次采集”。申請人選擇分段辦理企業開辦事項的,前期已采集的信息后期不得重復采集(信息內容變更的除外)。各事項信息實現實時共享。推進實名驗證信息共享互認,實現申請人身份信息在聯辦相關業務時“一次驗證”。(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三)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應用。
加快實現電子營業執照作為企業辦理注冊登記、公章刻制、涉稅服務、銀行開戶、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稅務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推進企業電子印章應用,規范完善電子印章應用管理,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為新辦企業提供線上線下可分次選擇的免費刻制公章服務(公章范圍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實現新辦企業公章刻制零成本。(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為本地區需要開具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紙質專票、電子專票、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紙質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新辦納稅人,免費發放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身份認證及信息加密設備(稅務UKey),并依托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電子專票開具服務。(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不斷增強企業開辦獲得感。
穩步推進企業登記智能審批改革。推進更多企業開辦事項在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政務服務地圖中部署應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鼓勵有條件的縣、區通過增加公益崗、窗口輔助人員等方式,為新開辦企業提供全程免費代辦服務。(各縣、區政府負責)嚴禁違法設立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條件和限制登記區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11月底前,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壓縮至6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類工程建設項目壓縮至30個工作日以內,實施“標準地”改革的小型社會投資低風險類工程建設項目壓縮至16個工作日以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設項目壓縮至4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裝修裝飾類、加裝電梯類項目壓縮至20個工作日以內。
(五)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管理。
針對社會投資小型倉庫、廠房等工業類工程、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小型標準化工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等,制定符合“拿地即開工”等基本要件“正面清單”以及安全、環保、能耗等剛性要求“負面清單”。建設單位取得建設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后作出相關承諾,由政府相關部門直接發放相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建設。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民生工程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范疇。(市城鄉建設局牽頭)
(六)持續優化行政審批。
取消一批非必要或者可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等方式實現管理目標的審批事項,及時調整、公布各審批階段“一張表單”。清單以外不得增加任何審批事項,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國家、省已經取消的事項。(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及時調整、公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市數據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全面落實“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要求,嚴格控制審批辦理時間,對各審批事項實行超時默認制,審批部門超過承諾辦理時限的,原則上視為同意,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審批部門承擔。將小型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民生工程的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和施工許可階段合并。完善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各項工作協同機制。(市城鄉建設局牽頭)
(七)完善“多測合一”工作機制。
統一測繪技術標準,推進“多測合一”自動化、網絡化管理和數據共享互認,實現“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允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投資測繪機構承擔工程建設測繪業務,測繪機構對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
(八)全面推進區域評估。
結合“標準地”改革,對依法設立的開發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由開發區和各縣區政府全面組織統一評估,原則上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到2021年底各縣區園區全部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
(九)優化公用報裝服務。
實現政務服務大廳用電、用水、用氣、通信等報裝服務全覆蓋。(市發展改革委、市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用水、用氣報裝辦理平均時間分別壓縮至12個、13個工作日以內,(市城鄉建設局牽頭)網絡報裝辦理平均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以內(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低壓小微企業、高壓普通用戶用電報裝,供電企業辦理時間分別壓縮至4.5個、6.5個工作日以內。(市發展改革委、淮南供電公司牽頭)建立公用企業提前介入機制,在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即向公用企業推送工程建設項目有關信息,準許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提出報裝服務申請,公用企業應主動對接,抓緊建設配套公共管網,為提供報裝服務做好準備。(市城鄉建設局牽頭)
(十)規范中介行為。
全面梳理作為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進一步精簡中介服務事項,簡化中介服務流程。保留的中介服務事項全部進入各地政務服務網“中介超市”,推行中介服務質量承諾制、辦理時限承諾制,不斷提升中介服務水平。(市數據資源局牽頭)
(十一)提升審批服務質效。
充分發揮工程建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作用,各部門不得脫離綜合服務窗口單獨受理、審批,各審批事項均不得脫離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辦理,堅決杜絕“體外循環”。(市數據資源局、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實行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依托“皖事通辦”平臺、“皖事通”APP等,向市場主體提供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流程圖、辦理進展實時查詢,以及“網上辦”“掌上辦”等優質服務。(市數據資源局牽頭)
(十二)建立全程代辦制度。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組建全程代辦服務隊伍,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將項目涉及的所有事項全部納入服務范圍,為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免費提供咨詢輔導和全程代辦服務。(市城鄉建設局牽頭)
三、獲得電力(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淮南供電公司)
對低壓小微企業用戶,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裝表接電”2個環節;不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全過程辦理時間不超過2.5個工作日;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實行告知承諾制,全過程辦理時間不超過4.5個工作日。對10kV普通用戶,取消設計審查和中間檢查,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復、外部工程實施、竣工檢驗與裝表接電”4個環節,不涉及外部工程實施的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復、裝表接電”3個環節;辦理時間不超過6.5個工作日,其中行政審批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低壓小微企業接入容量提高至城市地區160kW,農村地區100kW。
(十三)壓減辦電時間。
對低壓小微企業及開挖城市道路和臨時占用綠地長度小于等于200米的10kV普通用戶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工程建設單位提供破路、破綠、占路保護恢復方案和承諾即可先行施工,政府相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開挖城市道路和臨時占用綠地長度大于200米小于等于500米的10kV普通用戶實行備案制,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需行政審批的其他10kV及以下高壓用戶實行并聯限時審批,2個工作日內完成。將電力接入工程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明確適用范圍、時間流程、申請材料、責任單位等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淮南供電公司牽頭)
(十四)壓縮環節資料。
低壓用戶在用電申請環節只需提供用電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用電地址物權證件,高壓用戶需同時提供用電工程項目批準或備案文件。推行辦電“零證受理”(淮南供電公司負責)推廣應用線上用電報裝渠道,推行低壓用戶供用電合同電子化,推廣高壓用戶客戶經理預約上門服務,不斷提高線上業務辦理率。(淮南供電公司負責)推動供電與房產聯合過戶,實現用戶辦理房產過戶后,同步啟動電表過戶業務。(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數據資源局、淮南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按職分工負責)
(十五)降低辦電成本。
對城市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60kW及以下、農村地區用電報裝容量100kW及以下的小微企業采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對高壓用戶優先使用現有公用線路供電,就近就便接入電網。鼓勵提供臨時用電租賃共享服務,通過供電設施以租代購等方式滿足用戶臨時用電需求。(淮南供電公司負責)延伸電網投資界面,對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項目,省級及以上各類園區電能替代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等項目可優先延伸。鼓勵有條件的縣區積極研究出臺財政支持政策。(淮南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供電保障。
全市城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3小時,農網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4小時,或年均同比壓縮8%以上。(淮南供電公司負責)
(十七)提高辦電便利度。
推動政企信息共享,實現居民用戶“刷臉辦電”,企業用戶“一證辦電”。(市發展改革委、淮南供電公司牽頭)實行業務辦理一次性告知。法律法規、辦事指南和標準規范等集中公開。(淮南供電公司、市數據資源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優化辦電流程。
供電企業在0.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手續完備后受理申請。(市數據資源局、淮南供電公司牽頭)對不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低壓小微企業,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勘查并同步裝表接電;對涉及電力接入工程的低壓小微企業,在2個工作日內確定供電方案并完成外線工程設計;對10kV普通用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供電方案答復。供電企業負責辦理由其投資建設的外線工程行政審批手續。(淮南供電公司負責)將電力接入工程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0.5個工作日內答復是否受理。(市數據資源局牽頭)對開挖城市道路和臨時占用綠地長度大于500米用戶電力接入工程,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涉及資料不完善、需專家評審、調整施工方案等情況的,時間另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于0.5個工作日內統一出具辦理結果并辦結送達。(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牽頭)依托“皖事通辦”平臺建立電力接入工程全流程網辦平臺,實現網辦平臺“一口申請、同步受理、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市發展改革委、淮南供電公司牽頭)供電企業實施的低壓小微企業接入工程,2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施工,如涉及電纜管井等基礎建設土建工程,需按規定預留保養時間,建設時限順延。對低壓小微企業,接入工程完工后,同步裝表接電。對10kV普通用戶,在用戶內部受電工程竣工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經驗收合格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淮南供電公司負責)
四、不動產登記(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實施“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實現“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全覆蓋,抵押登記全程網上辦。2021年11月底前,全市不動產抵押登記、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等高頻事項實現“跨省通辦”。2021年1月15日起,免收企業轉移登記費。全面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市域范圍內全面實現不動產證書郵政快遞免費寄送。鞏固一般登記3個工作日內辦結、生產制造企業抵押登記1個工作日內辦結、查封登記和異議登記即時辦結改革成果。
(十九)不斷提升“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服務水平。推進不動產登記從實體大廳向網上大廳延伸,建立集成統一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構建“外網申請、內網審核”模式,推行線上統一申請、聯網審核一次辦結,推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向更高層級發展。推行核稅、繳稅、繳費、登記全流程線上一次辦理和網上開具電子證明等服務。2021年11月底前,全市不動產抵押登記、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等高頻事項實現“跨省通辦”。全面啟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在戶籍辦理、企業登記、銀行貸款等領域推廣應用,切實便民利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數據資源局牽頭)
(二十)實現“一窗受理”更規范。完善政務服務大廳、不動產登記大廳綜合受理窗口設置,將所有涉及不動產轉移登記事項全部納入“一窗受理”。實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并行辦理、一次辦結,積極推進水、電、氣、網納入不動產聯動過戶。將抵押登記場所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網點延伸,提供預約咨詢、信息查詢、登記申請、領證等服務,申請人可以在銀行簽訂抵押合同的同時,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材料,降低企業群眾時間成本、減少跑腿次數。(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淮南銀保監分局牽頭)
(二十一)推行“無紙化”辦結。規范不動產登記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等網上身份認證和業務操作,推廣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證書證明,推行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全流程“無紙化”辦理,方便企業和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一次辦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十二)進一步優化轉移登記辦理流程。推行多種線上便捷支付,積極推廣稅費“一卡(碼)清”繳納,方便申請人繳納。推進實施不動產登記“承諾制”,方便企業和群眾辦理不動產登記“一次辦成”。全面實現不動產證書郵政快遞免費寄送。2021年1月15日起,涉及企業轉移登記的,在企業簽訂《小微企業免交不動產登記費承諾書》后免收登記費。(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牽頭)
(二十三)建設“政銀合作”不動產網上申請端。凡涉及金融機構不動產登記事項全部在銀行辦理,推動以不動產登記單元號為關聯碼,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稅務信息和銀行業務辦理事項互聯互通,實行涉及銀行不動產登記“一站式”辦理服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淮南銀保監分局牽頭)
(二十四)推動歷史遺留問題加快解決。建立問題、原因、責任、措施、成效五個清單,依法穩妥、積極高效推動歷史遺留問題加快解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區政府牽頭)
五、納稅服務(牽頭單位:市稅務局)
將納稅人年度納稅時間壓縮至100小時以內、納稅次數減少至4次,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全部網上辦理,實現個人辦稅繳費事項全部掌上可辦。主要限時辦結業務辦理時間在稅務總局規定時限基礎上再壓縮20%。
(二十五)減少納稅次數。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可通過安徽省電子稅務局進行申報。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合并申報。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期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的納稅人,實行按季申報繳稅。推動企業財務報表與納稅申報表對接轉換,減少納稅人申報時間。簡化代扣代繳申報,將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等由發生時按次申報改為按月匯總申報。(市稅務局負責)
(二十六)壓縮納稅時間。優化發票領用“網上申請、郵寄配送”服務,將發票“非接觸式”領用比例提升至80%。推進新辦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改變稅控設備“先買后抵”領用方式,實行政府買單、企業免費申領,免費向新開辦企業發放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身份認證及信息加密設備(稅務UKey)。將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入庫減免退抵稅、誤收多繳退抵稅、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等5項主要限時辦結業務的平均辦理時間再壓縮20%。落實長三角統一的“最多跑一次”清單,將稅費服務事項一次辦結比例提升至100%。試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提速出口退稅辦理,配合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出口退稅申報功能升級,拓寬企業線上辦理出口退稅業務渠道,按照稅務總局部署進一步壓縮A級納稅人辦理時限。(市稅務局負責)
(二十七)減輕稅費負擔。加快土地增值稅免稅優惠辦理,對除納稅信用級別為C級、D級以外的納稅人,簡并免稅事項辦理環節,進一步優化辦理方式,減少資料報送。全面推行減稅降費“線上包保”,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主動甄別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稅費政策信息。簡化增值稅稅收優惠申報程序,原則上以申報享受代替備案審批,在申報過程中選擇對應優惠減免代碼即可享受優惠。擴大稅收優惠政策資料備案改備查范圍,除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計抵減以及自然人稅收外的其他稅收優惠備案全部改為資料留存備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僅需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優化非稅收入退付管理服務,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相關企業和個人。簡化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流程,對于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同一筆合同,僅需在首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取消對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進行稅務備案的要求(市稅務局負責)
(二十八)優化稅后流程。繼續實行全稅種網上自主更正申報。暢通納稅人網上申請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業務渠道、電子退稅渠道,將稅務部門審核兩類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8個工作日,審核完成后及時向國庫部門出具《稅收收入退還書》,國庫部門收到《稅收收入退還書》后,原則上2個工作日內完成退庫。(市稅務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跨境貿易提升行動方案(牽頭單位:市商務局淮南海關(籌))
進一步優化進出口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降低合規成本,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跨境貿易服務質量水平。到2021年底,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推進跨境電商建設,提升國際貿易服務能力。
(二十九)優化進出口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深入推進“提前申報”“兩步申報”通關模式、“兩段準入”監管作業等海關改革舉措。(淮南海關(籌)負責)
(三十)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降低合規成本。結合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繼續執行取消貨物港務費、船舶檢驗費、船舶登記費等政策。(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提升跨境貿易服務質量,增強企業獲得感。優化對企業的“容錯機制”,對非主觀原因造成的申報差錯和企業主動披露的違法行為,制定統一認定標準,對企業不予記錄報關差錯或依法減輕、免于處罰。(淮南海關(籌)負責)深化關稅保證保險改革,建立多種通關擔保方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試點實施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淮南海關(籌)負責)建立通關便利化措施,更好服務進出口及報關企業。(淮南海關(籌)負責)完善和推廣“海關ERP聯網監管”,深入推進企業集團加工貿易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互聯網+核查”“線上+線下”核查等創新試點。(淮南海關(籌)負責)
(三十二)推動“智慧口岸”建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進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全覆蓋應用。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實現數據信息安全共享。拓展平臺功能向貿易服務延伸,便利企業全線上、全流程、“一站式”辦理業務。(市商務局牽頭)支持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發展。推進有條件的縣區、園區開展跨境電商產業園和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市商務局牽頭)
七、辦理破產(牽頭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
進一步壓縮破產案件審理周期,適用簡易程序破產案件6個月內審結,加快推進新收破產清算案件審理周期壓縮10%以上、債權回收率整體提升5%以上。
(三十三)提升破產案件審理質效。盡量縮短破產案件立案及審理的各個環節時間,實行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強化程序銜接,進一步壓縮審理周期,快速推進審理程序,協同推進新收破產清算案件審理周期壓縮10%以上。對于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務人財產狀況清楚的簡單破產案件和無產可破的“執轉破”案件,一般應在裁定受理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強化繁案精審,加大因客觀原因多年未結破產案件的清結力度。規范審理程序,一般應堅持實體審理優先于效率,根據破產企業的實際狀況“破”中求“救”,最大化保護債權人利益,在追求提高債權清償率的基礎上提高效率。推進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協作融合。(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
八、獲得信貸提升行動方案(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加大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度,確保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和貸款戶數穩步增長,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民營企業體系。辦貸流程進一步優化,全面降低民營和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三十四)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強化制造業信貸融資支持,擴大中長期貸款投放,推廣“政采貸”業務,幫助中小微企業供應商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有市場、有訂單、有效益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強化貨幣政策支持。2021年支小再貸款額度不低于5億元,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使用支小再貸款,支持小微貸款和單戶授信金額不高于3000萬元的民營企業貸款。落實再貼現政策,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再貼現額度,專項支持商業銀行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票據融資。落實定向降準政策,對達到普惠金融定向降準考核標準的銀行實行優惠的存款準備金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將降準資金用于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信貸投放。(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負責)
(三十六)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大力發展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和無還本續貸。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要合理采取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延期還貸、展期續貸、降低利率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普惠型小微企業延期還本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對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按照市場化原則“應延盡延”,由銀行和企業自主協商確定,繼續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提升至不高于各項貸款平均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淮南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發揮“稅融通”和續貸過橋資金作用。完善“稅融通”業務規則,持續將支持對象從納稅信用A級和B級企業擴大到M級,力爭2021年“稅融通”業務累計投放5億元以上。鼓勵各縣區根據當地企業發展需要,繼續安排續貸過橋資金,簡化續貸過橋資金辦理流程,降低轉貸費率。(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發揮融資擔保功能。對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力爭2021年全市新型政銀擔業務新增36億元以上,融資擔保業務新增額不低于2020年。(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牽頭)完善知識產權評估機制,實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獎補政策。(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淮南銀保監分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擴大線上融資規模。積極引導更多企業注冊登陸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擴大線上融資規模,力爭2021年平臺融資額25億元以上。發揮人民銀行“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作用,引導供應鏈核心企業、商業銀行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系統對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線上辦貸業務,推動信貸業務辦理自助化、自動化、網絡化。(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持續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壓縮貸款申請、資產評估、授信審查、抵押登記、合同簽訂和發放貸款等環節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續和環節,提高貸款審批效率。(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護中小投資者(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推動上市公司強化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落實董事責任、暢通股東溝通以及投訴舉報等渠道,大力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依法平等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全面提升辦案質效,讓中小投資者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十一)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配合安徽證監局通過公司自查、現場檢查、培訓引導、督促整改等方式,圍繞公司獨立性、經營穩定性、財務合規性、決策規范性、信息透明性等方面強化公司治理監管,明確上市公司“關鍵少數”的法定職責,力爭通過2年努力,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構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態,使上市公司治理整體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四十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堅持以風險和問題為導向,積極配合安徽證監局強化對虛假披露、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并購重組、資產減值、內幕交易等重點領域的規范督導與檢查力度。配合安徽證監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監管協作,協同處置上市公司風險,共同營造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四十三)依法保護中小投資者訴訟權利。尊重中小投資者獨立法律地位和人格,進一步確保其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與其他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持續推進糾紛解決便利化。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全面實現電腦隨機分案及網上辦公辦案。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新樣板,不斷提升全市法院網上送達、鑒定、保全、便民熱線等平臺系統運用質效,全面推廣跨域立案,著力降低商業糾紛解決耗時和成本。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依托人民調解委員會、商會、仲裁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綜合運用調解、協調方式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執行合同(牽頭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
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持續推進“繁簡分流”,壓縮商業糾紛解決時間和成本,持續提升案件審判質效,降低全市商業糾紛的審理周期、解決成本,提升司法程序質量。
(四十五)依法保護民商事主體合法權益。依法規范涉案財產處置,嚴格區分民營企業家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民營企業法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維護涉案企業和人員合法權益。
(四十六)進一步提高審判質效。嚴格規范審判活動,提高審判效率,在法定審限內嚴控審限延長、扣除等特殊情形。持續推進“繁簡分流”機制建設。充分利用“分調裁審”“訴調對接”等渠道,統籌安排審判資源,做好訴源治理、均衡結案。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依托人民調解委員會、商會、仲裁機構等,綜合運用調解、協調方式妥善處理金融、商業等各類糾紛,實現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機銜接,提高替代性糾紛解決指數。
(四十七)健全完善推進執行長效機制。深入推進“江淮風暴”“發揮執行職能、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等專項執行行動,綜合運用財產申報、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聯合信用懲戒等措施高質量開展執行工作,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四十八)優化訴訟服務。提高裁判文書上網率,增強司法透明度和監督力度。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不斷提升全市法院網上送達、鑒定、保全、12368等平臺系統運用質效,全面提升網上立案率、網上送達平臺使用率。全面實現電腦隨機分案及網上辦公辦案,提升審判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類案、關聯案件檢索機制,促進適用法律標準統一,提高案件裁判質量。
十一、勞動力市場監管(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持續開展“四進一促”穩就業活動,推動政策落實落細。壯大人力資源服務業規模,年度行業總營業收入達到7億元。力爭引進或培育1家人力資源服務骨干企業。推進技工大市建設,提高組織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規模和合格率。持續推進跨區域職稱互認,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做好民營企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持續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實施服務新辦企業用工指導行動。培樹金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發揮調解工作作用。實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行動。
(四十九)實施就業創業促進民生工程。組織1007名離校2年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其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開發3800個公益性崗位。常態化開展“周三就業招聘”“周六人才對接”2大主題招聘活動和N項招聘活動,全年舉辦“2+N”主題招聘活動95場。擴大安徽公共招聘網招聘覆蓋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五十)推進長三角人力資源一體化。加快推進人力資源長三角一體化進程,支持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區域內互設分支機構。壯大人力資源服務業規模,力爭引進或培育1家骨干企業。加大對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支持力度,完善功能,優化服務。加強長三角人力資源市場融合接軌,加強區域內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合作交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五十一)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建設。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區域協同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等級資格互認。將行業高端人才列入全市急需緊缺人才目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五十二)組織開展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和新技工系統培養。開展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對開展新技工系統培養的技工院校給予相應支持,穩步擴大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規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五十三)完善民營企業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對從外省及中直單位來淮工作及軍隊轉業到地方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職稱管理權限予以確認。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理論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以下職稱不作論文要求;申報高級職稱可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程或試驗示范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例、創作成果、展覽、收藏證書等形式替代論文要求。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顯著貢獻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對博士后出站后繼續留在我市各類企業工作的,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工作協議或招收函),不受所學專業、年限和資歷限制,可直接申請認定副高以上職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五十四)持續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鞏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及時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
(五十五)實施服務新辦企業用工指導行動。通過線上推送用工指導信息、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發放用工指南和用工風險提示,本地“規范企業用工幫幫團”開展實地指導等多種方式,為新辦企業提供常態化用工政策咨詢和指導服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五十六)培樹金牌調解組織,發揮調解工作作用。在全市培樹2-3家金牌調解組織。推進“互聯網+調解”服務,金牌調解組織調解成功率達65%以上。持續推進“百名仲裁員服務千家企業”活動,全市服務企業不少于500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
(五十七)依法開展勞動力市場監管。加速推進“互聯網+智慧監察”工作,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信息系統建設。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保函應用,通過依法減免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開展欠薪問題執法檢查,確保不發生重大欠薪案件、不發生群體性事件,政府投資項目和國有企業項目無拖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
(五十八)推進援企穩崗政策落地。持續落實援企穩崗等惠企政策,大力推動惠企政策網上辦、自助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免除失業保險費申報確認程序,公示通過后直接返還企業。(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政府采購(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深入推進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工作,促進政府采購市場公平競爭,積極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加快實現政府采購電子化全覆蓋,加大信息化引用,進一步健全機制、強化監管、提升質效,努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五十九)促進政府采購市場公平競爭。集中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禁止要求供應商購買指定軟件作為參加電子化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禁止設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備案、監管、處罰、收費等事項。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依法及時、有效、完整發布采購項目信息、共享信息內容,不斷推進采購公告、項目預算、采購文件、采購結果、采購合同、投訴及監督檢查處理決定、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信息的公開工作。在保證正常開標秩序的前提下,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觀摩開標活動。推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預算單位是采購意向公開第一責任人,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科學合理設置評審因素,細化量化評審因素,客觀評審因素應設置固定的分值,主觀評審因素應細化分值并縮小自由裁量區間。(持續推進)
(六十)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加快推進、規范“互聯網+政府采購”工作,積極推行政府采購項目全程電子化交易,積極推進網上辦理審批、審核和備案等業務。(2021年11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統籌規劃和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的建設和升級整合。健全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等的信息共享機制。(持續推進)加快網上商城建設。推進網上商城與政府采購監管、國庫集中支付等系統的銜接,推動使用公務卡等支付結算手段,實現在線支付。(持續推進)
(六十一)助力實體經濟發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精簡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確需收取投標、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險、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將信用機制引入政府采購領域,對履約好、信用佳的中小微企業,減免履約保證金,取消招標文件收費。鼓勵公開招標數額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定點采購不收取履約保證金。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符合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及其他企業或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小微企業予以支持。推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支持供應商運用政府采購合同進行融資,不斷提高“政采貸”規模。(持續推進)
十三、企業注銷(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全面推開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進一步優化提升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加快構建高效便捷、公開透明、交易安全的市場退出環境,有效破解市場退出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
(六十二)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在全市推開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至20天;對于被終止簡易注銷登記的企業,允許其符合條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允許承諾已完成清稅或不涉及稅務事項的個體工商戶直接辦理注銷登記。(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十三)進一步提升企業注銷辦理質效。依托企業注銷“一網通”平臺,整合事項,進一步推進協同辦理,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實現“一網受理、集成辦理、信息共享、集中公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的納稅人,免予提供清稅證明直接辦結,對無風險或者低風險的實行即辦注銷。持續支持和服務“僵尸企業”清稅注銷處置工作。(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試點開展企業注銷登記與行政許可注銷登記同步辦理,申請人申請企業注銷登記,同時繳銷相關許可證后,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主動為其注銷許可證。(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因違法失信等原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且長期未注銷的市場主體,開展“除名制”改革試點,進一步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全面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決定,持續深化“全省一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縱深推進“證照分離”、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高對接長三角,進一步提升行政審批質效。
(六十四)全面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決定。按照“四個一律、兩個全程”的要求,及時銜接落實國務院決定取消、下放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并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牽頭)加強對新設行政許可的合法性審查,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等管理措施,加強對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的監督。(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牽頭)
(六十五)持續深化“全省一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2021年8月底前,公布實施清單年度版本。全面完成市、縣區級權責清單中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依職權類權責事項統一規范。按省統一部署,開展優化完善鄉鎮權責清單。(市委編辦牽頭)
(六十六)切實提升行政審批質效。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配合國家、省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施效能評估及2021年版修訂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牽頭)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6月底前,實現項目單位編報一套材料,相關部門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審批、統一反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2021年底前,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其中,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達到50項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市商務局牽頭)進一步壓減行政審批時間、環節、材料,持續深化企業群眾辦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實現單一事項100%“最多跑一次”;推進“一件事”全流程優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實行一次申請、聯合辦理、統一回復。持續鞏固推進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市數據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牽頭)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有效做法,減少人為干預,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各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獲得用水用氣(牽頭單位:市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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